新竹法院 114曾43095丙

新竹縣橫山鄉橫富段615地號

1拍 點交 待拍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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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5/4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5/27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0
保證金:
2
總坪數:
1
坪單價:
10.5萬/坪
持分地坪:
1 坪
總現值:
3.8 萬
拍後增值:
-6.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竹縣 橫山鄉 橫富段 615地號,面積 83.9 m2,持分 3/80,10 萬
(住宅區 )
拍賣紀錄 (2)
1拍,2026/4/8,總底價 10萬,保證金 2萬,坪單價 10.5萬/坪,停拍
停拍,2026/4/7,停拍
法院筆錄 (8)
1.
現場查封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拍賣之土地位於新竹縣橫山鄉永昌街90 巷內,其上有多棟未辦所有權第一次登記建物。依地籍圖顯示,建物門牌號碼 應為新竹縣橫山鄉永昌街86號、92號。本件係拍賣債務人所有土地之應有部 分,共有人間有無分管契約不明,前述地上建物均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內,其所 有權歸屬及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拍定後不 點交。
2.
本件不動產共分三標拍賣,債務人得於拍賣期日到場指定開標順序,如未 到場,則由本院指定,拍賣所得價金於足以清償債權總額及債務人應負擔之費 用時,其餘各標即不予拍定,縱經拍定,亦得撤銷。
3.
投標人應注意拍賣不動產之規約、分管情形,及是否有積欠公共基金、管 理費、水費、電費、瓦斯費、工程受益費、重劃工程費、差額地價或其他稅 捐、費用。得標後應自行處理相關事務,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法院處理。
4.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 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為理由(如: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凶宅、海砂 屋……等),請求撤銷拍定。投標人對於標的物請自行查明,審慎投標。
5.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 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 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6.
如有疑義可洽詢承辦股或由本院總機(03-
7.
轉訴訟輔導科(轉分 機
8.
土地增值 (1)
1.
新竹縣 橫山鄉 橫富段 615地號
83.9 m2 × (3/80) × 12,000 元 - 10 萬元
= -6.2萬元
鄰近待拍
2026/6/18
1拍 不點交
27.4 坪 / 135.2 萬
2026/7/2
2拍 不點交
647 坪 / 332.8 萬
2026/7/2
2拍 不點交
2,114.2 坪 / 819.2 萬
2026/6/25
特拍 不點交
600.3 坪 / 58.4 萬
2026/7/8
特拍 不點交
168.4 坪 / 51.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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