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法院 114平5564一

澎湖縣望安鄉花宅段1322地號

3拍 部分點交 待拍
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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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4/2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5/12 週二 下午 02:5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4.3
保證金:
4.9
總坪數:
234.6
坪單價:
0.1萬/坪
持分地坪:
234.6 坪
總現值:
77.6 萬
拍後增值:
53.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一般農業區 殯葬用地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澎湖縣 望安鄉 花宅段 1322地號,面積 543 m2,持分 1/2,8.1 萬
(一般農業區 殯葬用地)
2.
澎湖縣 望安鄉 花宅段 1325地號,面積 504 m2,持分 1/1,16.2 萬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2)
1拍,2026/3/24,總底價 30萬,保證金 6萬,坪單價 0.1萬/坪,流標
2拍,2026/4/21,總底價 27萬,保證金 5.4萬,坪單價 0.1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2)
1.
1.無抵押權設定情形。2.無三七五租約。3.拍賣土地現況如附表所載。4.拍賣 土地應有部分,倘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惟標別1主張優先承買 權人之共有人,須就其擁有應有部分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 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 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5.拍賣之1
2.
1394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 條第11款所指之耕地。私法 人、或合法登記之寺廟,除符合該條例第33條但書之規定外,不得應買或承 受。如符合上開但書規定者,應將相關許可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6.優先承買 權人未依通知於限期內繳足價金者,視為放棄優先承買。
土地增值 (2)
1.
澎湖縣 望安鄉 花宅段 1322地號
543 m2 × (1/2) × 1,000 元 - 8.1 萬元
= 19.1萬元
2.
澎湖縣 望安鄉 花宅段 1325地號
504 m2 × (1/1) × 1,000 元 - 16.2 萬元
= 34.2萬元
鄰近待拍
2026/5/12
3拍 點交
148.5 坪 / 16.2 萬
2026/5/12
3拍 點交
104.1 坪 / 12.2 萬
2026/5/12
3拍 點交
142.2 坪 / 16.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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