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法院 114平5564二

澎湖縣望安鄉花宅段1301地號

特拍 點交 待拍
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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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6/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6/23 週二 下午 02:5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4.6
保證金:
2.9
總坪數:
148.5
坪單價:
0.1萬/坪
持分地坪:
148.5 坪
總現值:
49.1 萬
拍後增值:
34.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澎湖縣 望安鄉 花宅段 1301地號,面積 491 m2,持分 1/1,14.6 萬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5)
1拍,2026/3/24,總底價 20萬,保證金 4萬,坪單價 0.1萬/坪,流標
2拍,2026/4/21,總底價 18萬,保證金 3.6萬,坪單價 0.1萬/坪,流標
3拍,2026/5/12,總底價 16.2萬,保證金 3.2萬,坪單價 0.1萬/坪,流標
應買,2026/5/13~2026/8/12,總底價 16.2萬,保證金 3.2萬,坪單價 0.1萬/坪,停拍
停拍,2026/5/29,停拍
法院筆錄 (2)
1.
1.無抵押權設定情形。2.無三七五租約。3.拍賣土地現況如附表所載。4.拍賣土地應有部分,倘非 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惟標別1主張優先承買權人之共有人,須就其擁有應有部分之標 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 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5.拍賣之132
2.
1394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 條第11款所指之耕地。私法人、或合法登記之寺廟, 除符合該條例第33條但書之規定外,不得應買或承受。如符合上開但書規定者,應將相關許可證明 文件附於投標書。6.優先承買權人未依通知於限期內繳足價金者,視為放棄優先承買。
土地增值 (1)
1.
澎湖縣 望安鄉 花宅段 1301地號
491 m2 × (1/1) × 1,000 元 - 14.6 萬元
= 34.5萬元
鄰近待拍
2026/6/16
2拍 不點交
77.7 坪 / 27 萬
2026/6/16
2拍 點交
37.9 坪 / 16.2 萬
2026/6/16
2拍 不點交
6.4 坪 / 3.6 萬
2026/6/16
2拍 點交
44.6 坪 / 16.2 萬
2026/6/16
2拍 不點交
26 坪 / 9.9 萬
2026/6/16
2拍 點交
19.6 坪 / 7.2 萬
2026/6/23
特拍 部分點交
234.6 坪 / 21.9 萬
2026/6/23
特拍 點交
104.1 坪 / 10.9 萬
2026/6/23
特拍 點交
142.2 坪 / 14.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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