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法院 114誠68664

嘉義縣朴子市新寮段723-7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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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3/1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4/7 週二 下午 03: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41.2
保證金:
28.3
總坪數:
18.8
坪單價:
7.5萬/坪
持分地坪:
18.8 坪
總現值:
50.4 萬
拍後增值:
-90.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嘉義縣 朴子市 新寮段 723-7地號,面積 746.6 m2,持分 1/12,141.2 萬
法院筆錄 (5)
2.
723-7地號地形呈L型,部分為道路。
3.
本件拍賣之723-7地號土地上有未保存登記建物,不在本次拍賣範圍內,其 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由拍定人自理,故土地拍定後不點交,但座 落其上之地上物,仍以鑑界為主。如相關權利人主張優先購買權,應於核發移 轉權利移轉證書前提出權利證明供本院審查。
7.
本件拍賣之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未有分管協議,拍定後不點交,該土地 之其他共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其持分土地之權。如共有人對土地主張優 先購買致建物與土地異其所有權人時,其法律關係由當事人自理。
8.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 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 得以面積增減為由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六、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9.
本件網站上之照片僅供參考之用,應買人應自行查證實際現況。依強制執 行法,買受人就拍賣物之瑕疵(如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嚴 重漏水、非自然死亡..等)無擔保請求權,請審慎投標。
土地增值 (1)
1.
嘉義縣 朴子市 新寮段 723-7地號
746.6 m2 × (1/12) × 8,100 元 - 141.2 萬元
= -90.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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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拍 不點交
14.5 坪 / 24.2 萬
2026/3/26
2拍 不點交
68.1 坪 / 72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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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9 坪 / 4,593.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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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6 坪 / 1,622.9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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