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法院 114乙21449三

彰化縣和美鎮中寮北段1142地號

5拍 不點交 待拍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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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7/1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8/5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1
保證金:
8.2
總坪數:
38.3
坪單價:
1.1萬/坪
持分地坪:
38.3 坪
總現值:
44.3 萬
拍後增值:
3.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彰化縣 和美鎮 中寮北段 1142地號,面積 304.1 m2,持分 5/12,41 萬
拍賣紀錄 (4)
1拍,2026/4/15,總底價 100萬,保證金 20萬,坪單價 2.6萬/坪,流標
2拍,2026/5/13,總底價 80萬,保證金 16萬,坪單價 2.1萬/坪,流標
3拍,2026/6/10,總底價 64萬,保證金 12.8萬,坪單價 1.7萬/坪,流標
4拍,2026/7/8,總底價 51.2萬,保證金 10.2萬,坪單價 1.3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出及鑑價報告記載,拍賣之土地為雜木 林。債權人代理人稱前開雜木林為共有人所有及使用。因土地係拍賣應有部 分,債務人未實際占用,本件拍定後不點交,地上物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應由 拍定人自理。
2.
上開不動產標價拍賣,以出價最高者得標。
3.
土地編定之使用種類為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4.
土地屬農業發展條例所規定之耕地,私法人投標時,應符合該條例所規定 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並取得主管機關許可應買之 證明。 六、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得依本拍賣條件行使優先承買之權,有二人 以上願優先承買者,按各主張優先承買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定之。
5.
本件土地依登記謄本之記載:「未會同申請,未繳書狀費,繳清後發 狀。」、「未繳清遺產稅,不得繕發所有權狀」,此部分應由拍定人自理。
土地增值 (1)
1.
彰化縣 和美鎮 中寮北段 1142地號
304.1 m2 × (5/12) × 3,500 元 - 41 萬元
= 3.4萬元
鄰近待拍
2026/8/12
1拍 不點交
5 坪 / 76 萬
2026/8/12
3拍 不點交
1 坪 / 4.5 萬
2026/8/5 ~ 2026/11/4
應買 不點交
48.5 坪 / 30.7 萬
2026/8/5
5拍 不點交
650 坪 / 336.3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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