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標有第三人種植短期作物。故,拍定後不點交。
7.
本標南華段498地號土地與497地號不相鄰。本標南華段498地號土地上,目前種植短期作 物。本標僅拍賣土地部分,請應買人注意。 六、本標土地上農作物等使用土地法律關係不明,若該農作物之所有權人符合民法、土地法 等規定則有優先承買權。該優先權人對其擁有優先權之不動產主張優先承買時,則原拍定人 不得拒絕承買其餘之不動產。
8.
本件查封物分甲、乙標分別拍賣,債務人得到場指定拍定之標的物,否則由本院指定按 上開各標順序拍賣,如其中一宗賣得價金足以清償強制執行之債權額及債務人應負擔之費用 時,其餘各宗雖達底價,亦不為拍定,縱已拍定亦可撤銷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