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標標的查封時,據地政人員稱,吉安鄉福興一街60巷3號房屋座落於福興段932之3地號 上,房屋一樓前方門廊及雨遮、二樓後方陽台均為增建。據債務人在場陳稱,房屋目前由其與家 人自住,屋況良好,應買人請自行查明注意,拍定後點交。
2.
本標查封2194建號,屬未具獨立性之增建物,因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於拍定後 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移轉登記,若前開建物被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則有 被拆除之風險,風險由拍定人自行負擔。
3.
本標土地於核定拍賣條件時,據花蓮縣吉安鄉公所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所示,土地 使用分區記載為「住宅區」,後續拍賣程序進行中,如有異動,拍定人不得執此為由,向本院聲 請撤銷拍定。
4.
本件分2標,按各標順序依次開標,於賣得價金已足清償本件債權總額及執行費時,後順序 之各標即停止拍賣,如有投標亦不拍定,縱拍定亦得撤銷拍定,債務人如於拍賣期日準時到場, 得指定各標之開標順序,如未準時到場,則由本院依前述方法順序開標。
5.
本標如需點交,點交費用由拍定人自理。 六、本標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應買人應符合「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所定之資格,始得 應買或承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