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628地號土地為道路用地;629地號土地為雜木林,數棟建物坐落;647地號土地為空地(預定道路用地),無路可達。本件拍定後不點交。
5.
647地號土地為都市計畫道路用地,629地號土地為都市計畫住宅區。
6.
拍賣土地之地上物並未一併估價拍賣,地上物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
8.
647地號土地係拍賣不動產所有權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惟應就本件所拍賣而為其所共有之土地均一併承買。
10.
647地號土地為都市計畫道路用地,應受土地法第93條規定「依都市計畫已公布為道路或其他公共使用之土地,得為保留征收,並限制其建築。但臨時性質之建築,不在此限。」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