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法院 113宙20748

桃園市楊梅區瑞原段406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3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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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3/24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4/22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92.5
保證金:
78.5
總坪數:
145.4
坪單價:
2.7萬/坪
持分地坪:
145.4 坪
總現值:
167.6 萬
拍後增值:
-224.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張宏得
張宏得
法拍專員
經紀業:凌陽有限公司
地 址: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三段31號1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9)
1.
桃園市 楊梅區 瑞原段 406地號,面積 11,042.4 m2,持分 1/75,100 萬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2.
桃園市 楊梅區 瑞原段 484地號,面積 3,790.6 m2,持分 2/75,70 萬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3.
桃園市 楊梅區 瑞原段 502地號,面積 2,508.8 m2,持分 2/75,50 萬
(一般農業區 水利用地)
4.
桃園市 楊梅區 瑞原段 529地號,面積 29 m2,持分 2/75,50 萬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5.
桃園市 楊梅區 瑞原段 531地號,面積 4,684 m2,持分 2/75,80 萬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6.
桃園市 楊梅區 瑞原段 538地號,面積 834.5 m2,持分 2/75,15 萬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7.
桃園市 楊梅區 民豐段 1268地號,面積 24.1 m2,持分 2/75,1 萬
(特定農業區 交通用地)
8.
桃園市 楊梅區 民豐段 1273地號,面積 31.5 m2,持分 2/75,1.5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9.
桃園市 楊梅區 民豐段 1274地號,面積 601.4 m2,持分 2/75,25 萬
(特定農業區 交通用地)
拍賣紀錄 (2)
1拍,2026/3/18,總底價 392.5萬,保證金 78.5萬,坪單價 2.4萬/坪,停拍
停拍,2026/3/18,停拍
法院筆錄 (16)
1.
依本院113年5月16日查封筆錄,地政人員指界情形如下:
2.
拍賣標的406地號土地:其上坐落民豐路437號房屋農舍,房屋所有權人亦為土地共有人,稱無租地建屋或分管協議,其占有權源不明。其餘部分為 雜草叢生之土地,據在場人張洪順(亦為共有人)稱,如有種菜則為共有 人張洪亮所種植。另本本件土地領有
3.
桃楊鎮建字第7138號農舍使用執 照,並受其套繪管制,請應買人注意。
4.
拍賣標的484地號土地:其上有稻田,據在場人張洪壽(亦為共有人)稱為 共有人張洪順所耕作,其上另有一磚造牛舍佔用,為共有人張洪壽所有。
5.
拍賣標的502地號土地:其上有稻田,在場人張洪順(共有人)稱為其所耕 作。
6.
拍賣標的529地號土地:其上有一無門牌之三合院(為張家祖厝)及門牌號 碼439巷50號之2層樓房屋佔用,另門牌號碼60號房屋似亦有佔用,惟地政 人員稱須鑑界才能確認是否佔用,請應買人自行查明,評估是否應買。
7.
拍賣標的531地號土地:目前為雜草叢生之土地,似有一墳墓坐落其上,惟 地政人員稱須鑑界才能確認是否佔用,請應買人自行查明,評估是否應 買。(六)拍賣標的538地號:部分為439巷道路及稻田。
8.
拍賣標的
9.
1274地號土地:為民豐路道路,現供人車通行使用。
10.
本件拍賣土地應有部分,不包含土地上之經濟作物、非經濟作物、建物、定著物等,且作物、建物、定著物之占有使用權源不明,其占有使用關係 及拍定後之相關權利義務關係,均由拍定人自行處理。又本件拍賣土地應 有部分,且查無債務人占有特定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11.
依土地登記謄本所載,本件拍賣標的406地號、484地號、529地號、531地 號、538地號土地為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拍賣標的502地號土地為一般農 業區水利用地;1268地號、1274地號土地為特定農業區交通用地;1273地 號土地為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供投標人參考,投標人應自行查明有無使 用分區權利之限制或使用上之限制。另部分拍賣標的有做為道路使用,是 否有符合既成道路之事實而構成公用地役關係,投標人應自查明,且拍定 後不得以此向法院爭執或請求撤銷拍定。
12.
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13.
本件拍賣標的406地號、484地號、529地號、531地號、538地號、1273地號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定義之耕地,私法人不得應買,但 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4條之情形者應提出證明文件始得應買。六、本件拍賣標的土地地上建物所有權人如有主張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 之2條之優先承買權,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具狀向本院陳明,其順位優先 於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
14.
本件拍賣土地上之耕作人,如有主張土地法第107條或民法第460條之1第1 項之優先承買權者,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具狀向本院陳明,其順位優先於 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除其耕作範圍有不得分割之情形外,僅就其耕作範 圍內,該承租人有優先承購權。惟得否分割,應自行查證解決,請應買人 注意。
15.
優先承買權人須就得優先購買之標的一併行使購買權,不得僅就拍賣標的 之部分行使之。就剩餘之標的,原拍定人或承買人不得拒絕承買。
16.
本件拍賣土地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及有無建物占用等占用情形應買人 應自行前往查證,拍定後不得以現況與拍賣公告記載不符請求撤銷拍定, 買受人應自行負擔向地政機關申請指界或鑑界之費用,且本件拍賣不動產 面積、位置以地政機關登記為準,如經重測,則以重測後之登記為準,債 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位置與公告不符 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定。
土地增值 (9)
1.
桃園市 楊梅區 瑞原段 406地號
11,042.4 m2 × (1/75) × 3,645 元 - 100 萬元
= -46.3萬元
2.
桃園市 楊梅區 瑞原段 484地號
3,790.6 m2 × (2/75) × 3,300 元 - 70 萬元
= -36.6萬元
3.
桃園市 楊梅區 瑞原段 502地號
2,508.8 m2 × (2/75) × 3,300 元 - 50 萬元
= -27.9萬元
4.
桃園市 楊梅區 瑞原段 529地號
29 m2 × (2/75) × 3,300 元 - 50 萬元
= -49.7萬元
5.
桃園市 楊梅區 瑞原段 531地號
4,684 m2 × (2/75) × 3,300 元 - 80 萬元
= -38.8萬元
6.
桃園市 楊梅區 瑞原段 538地號
834.5 m2 × (2/75) × 3,300 元 - 15 萬元
= -7.7萬元
7.
桃園市 楊梅區 民豐段 1268地號
24.1 m2 × (2/75) × 5,500 元 - 1 萬元
= -0.6萬元
8.
桃園市 楊梅區 民豐段 1273地號
31.5 m2 × (2/75) × 5,500 元 - 1.5 萬元
= -1萬元
9.
桃園市 楊梅區 民豐段 1274地號
601.4 m2 × (2/75) × 5,500 元 - 25 萬元
= -16.2萬元
鄰近待拍
2026/5/13
1拍 不點交
31.2 坪 / 144 萬
2026/5/13
1拍 點交
28.6 坪 / 132 萬
2026/5/13
1拍 不點交
4.2 坪 / 34 萬
2026/5/14
1拍 不點交
163 坪 / 626 萬
2026/5/14
2拍 不點交
1,267.2 坪 / 1,32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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