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法院 114庚77419

彰化縣彰化市彰南路一段325巷106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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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4/1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4/28 週二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透天
總底價:
270
保證金:
54
總坪數:
17.1
坪單價:
15.8萬/坪
持分地坪:
6.1 坪
公告建坪:
17.1 坪
總現值:
38.8 萬
拍後增值:
-181.2 萬
主建坪:
17.1 坪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2層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彰化縣 彰化市 牛稠子段山腳小段 81-4地號,面積 40 m2,持分 1/2,220 萬
建物 (2)
1.
彰化縣彰化市彰南路一段325巷106號,建號 1680,持分 1/2,30 萬
地面層:36.40二樓層:37.40合計:73.8 (鋼筋混凝土加強磚造、二層樓房、住家用)
2.
彰化縣彰化市彰南路一段325巷106號,建號 14056,持分 1/2,20 萬
地面層:0.74二樓層:1.50三樓層:37.14合計:39.38 (住家用)
法院筆錄 (4)
2.
查封時,建物內堆置雜物,似無人居住。債權人代理人稱建物有非自然死亡情形,據鄰居 稱前居主於屋內上吊自殺身亡,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注意。建物及土地均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 人間分管、占用情形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3.
建物佔用鄰地,占用之土地非本件拍賣範圍,建物占用鄰地之使用權源不明,拍定後應自 行解決相關法律問題。
7.
土地使用分區為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有變更之可能,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8.
土地或建物共有人就共有之土地或建物得依本拍賣條件行使優先承買權。因土地與建物應 有部分定為合併拍賣,共有人如欲主張優先承買權,即應依拍賣條件連同全部拍賣之土地及建 物應有部分一併買受。另依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66年度法律座談會民事執行類第21號之見 解,如土地與房屋之共有人各不相同,而均主張優先承買時,基地共有人無優先購買權,應以 房屋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六、建號14056建物為未保存登記建物,拍定後拍定人不能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 記,亦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減少價金或撤銷拍定,且是否屬違章建物由建管單位認定之,不 因經過法院拍賣即為合法,拍定人應自行負擔不能為所有權移轉登記、被拆除或被訴請拆屋還 地之相關危險。
土地增值 (1)
1.
彰化縣 彰化市 牛稠子段山腳小段 81-4地號
40 m2 × (1/2) × 19,400 元 - 220 萬元
= -181.2萬元
鄰近待拍
2026/5/7
1拍 部分點交
56.6 坪 / 77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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