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法院 114春83526乙

彰化縣彰化市三村段1074地號

1拍 點交 待拍
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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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7/1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8/11 週二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80
保證金:
76
總坪數:
201.6
坪單價:
1.9萬/坪
持分地坪:
201.6 坪
總現值:
513.1 萬
拍後增值:
133.1 萬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彰化縣 彰化市 三村段 1074地號,面積 1,999.1 m2,持分 1/3,380 萬
法院筆錄 (6)
1.
地政人員指稱:1074地號土地須經其他地號出入,部分雜林,部分做私設道路 用,部分種植蔬菜。(占有使用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由拍定人自理。)
4.
本件拍賣土地應有部分,倘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如有多 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按原有持分比例共同承買。惟共有人之一應買得 標,則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5.
本件拍賣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所稱之耕地,私法人或合法登記之廟寺,除 符合該條例第33條但書規定並取得許可外,不得應買或承受。如符合上開但書 規定者,應將相關許可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本件拍賣之土地,查無375租約登 記。六、本件拍賣土地為農地發展重劃區之土地,適用農地重劃條例第5 條之規 定,重劃區內耕地出售時,優先購買權人之次序如下:
6.
出租耕地之承租 人。
7.
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
8.
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倘同順序 有2人以上主張優先承買權時,定期協調決定之,協調不成,共有人依比例應 買,毗連耕地所有人依抽籤決定之。但得標人為現耕之共有人或毗連耕地之現 耕所有人時,則其餘現耕之共有人或毗連耕地所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如有 第三人就優先承買權有爭議時,須俟該異議之訴判決確定後,本院再依訴訟結 果通知勝訴一方繳納價金,並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應買人注意,相關風險自 行承擔。
土地增值 (1)
1.
彰化縣 彰化市 三村段 1074地號
1,999.1 m2 × (1/3) × 7,700 元 - 380 萬元
= 133.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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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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