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4實110672丙

台南市新化區北勢75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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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6/2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6/25 ~ 2026/09/24
案件種類:
平房
總底價:
3.4
保證金:
0.7
總坪數:
7
坪單價:
0.5萬/坪
持分地坪:
0 坪
公告建坪:
7 坪
總現值:
拍後增值:
0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主建坪:
7 坪
其他內容:
1層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建物 (2)
1.
台南市新化區北勢75號,建號 765,持分 1/12,2.5 萬
一層:219.05合計:219.05 (1層)
2.
台南市新化區北勢75號,建號 766,持分 1/12,0.9 萬
一層:59.70合計:59.7 (1層)
拍賣紀錄 (3)
1拍,2026/5/12,總底價 4萬,保證金 0.8萬,坪單價 0.6萬/坪,流標
2拍,2026/6/2,總底價 3.6萬,保證金 0.8萬,坪單價 0.5萬/坪,流標
3拍,2026/6/23,總底價 3.4萬,保證金 0.7萬,坪單價 0.5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查封時,該二建物有人居住使用。依估價報告書記載,765建號為三合院磚造平房、766建 號為磚造平房,屋內有漏水痕跡、天花板木板剝落、牆面油漆剝落,建物整體維護狀況不佳。
2.
本件拍賣建物為未辦理第一次保存登記建物,拍定後可否辦理第一次建物登記,由拍定人 自行向地政機關洽辦,與本院權責無關,且該建物若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係屬違章,拍定人應 自行承受拆除之危險。
3.
建物坐落之土地不在拍賣範圍內,建物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拍定人就建 物與土地之利用關係,請自行與土地所有人洽辦,又建物如遭土地所有權人請求拆屋還地,與 本院無涉。
4.
以上建物狀況應買人請務必注意及查證,拍定後均不點交。
5.
係拍賣應有部份,若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共有人主張優先承買時,應就 有優先權之部分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拍定人不得拒絕買受剩餘部分。
6.
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規定,建物坐落土地之土地所有權人有優先承買權,惟聲明優先承買 時,應併同提出建物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關係證明文件。 六、本件分甲、乙、丙3標拍賣,債務人得於拍賣期日到場指定開標順序,如未到場,則依各標 順序依次開標。
7.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 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鄰近待拍
2026/8/4
1拍 不點交
8.3 坪 / 60 萬
2026/7/28
1拍 不點交
117.5 坪 / 1,235 萬
2026/7/21
2拍 點交
117.1 坪 / 38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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