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查封時,該二建物有人居住使用。依估價報告書記載,765建號為三合院磚造平房、766建 號為磚造平房,屋內有漏水痕跡、天花板木板剝落、牆面油漆剝落,建物整體維護狀況不佳。
3.
本件拍賣建物為未辦理第一次保存登記建物,拍定後可否辦理第一次建物登記,由拍定人 自行向地政機關洽辦,與本院權責無關,且該建物若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係屬違章,拍定人應 自行承受拆除之危險。
4.
建物坐落之土地不在拍賣範圍內,建物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拍定人就建 物與土地之利用關係,請自行與土地所有人洽辦,又建物如遭土地所有權人請求拆屋還地,與 本院無涉。
5.
以上建物狀況應買人請務必注意及查證,拍定後均不點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