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拍賣土地上有編號1及編號2建物坐落,據債務人親屬在場稱建物為自用,拍定後點交,但如有 其他依法不能點交之情事,本院得不點交。
6.
土地編定之使用種類為山坡地保育區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土地使用分區皆有變更之可能, 應買人應再行查證。
7.
編號2建物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人無法逕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此 建物如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負遭拆除之風險。 六、本件為變賣共有物事件,除拍定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有二 人以上願優先承買者,以抽籤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