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查封時債務人未在場,廣鳳段1290地號目前為雜樹林、雜草地;聯興段411地號 土地上有一棟鐵皮工廠、住家、及部分空地;聯興段425地號土地上有2棟鐵皮 建物、一棟工廠、一棟豬舍;聯興段426地號土地為竹林、雜樹林,上四筆土 地,據債權人稱現場土地建物均為共有人使用、占用。
6.
本件拍賣標的之範圍、使用現況及位置,應買人應自行前往查證,本院不做實體認定,拍定人日後不得以拍定標的之範圍、使用現況、位置不符等 情請求減少價金或撤銷拍賣。
7.
土地之編定使用種類為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土地使用分區有變更之可 能,投標人應自行查證。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指之耕地,依 同條例第33條規定,一般私法人不得承受應買,但符合同條例第34條之農 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上開符合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應買時,應提 出主管機關出具之許可證明文件,並與投標書一併封存投入標匭,始准應 買,否則投標無效,本院得依法撤銷其拍定。六、本件不動產分三標拍賣。本標與其他標同次拍賣,依標序開標,如其中一 標或數標拍賣所得金額足以清償全部債權利息及其他費用時,其他各標縱 達底價,亦不拍定,縱為拍定,亦得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