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法院 114東6093

嘉義縣朴子市鴨母寮519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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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6/1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6/26 ~ 2026/09/25
案件種類:
店面
總底價:
91.3
保證金:
18.3
總坪數:
20.2
坪單價:
4.5萬/坪
持分地坪:
6.5 坪
公告建坪:
20.2 坪
總現值:
20.6 萬
拍後增值:
-50.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甲種建築用地
主建坪:
19 坪
附建坪:
1.2 坪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3層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嘉義縣 朴子市 鴨母寮段東安小段 90地號,面積 86 m2,持分 1/4,70.8 萬
(特定農業區 甲種建築用地)
建物 (2)
1.
嘉義縣朴子市鴨母寮519號,建號 5,持分 1/4,11 萬
一層:34二層:46三層:47.20騎樓:13.20合計:140.4 電梯樓梯間3.3 (3層樓鋼筋混凝土加強磚造)
2.
嘉義縣朴子市鴨母寮519號,建號 5-1棟次,持分 1/4,9.5 萬
地面層:32第二層:32第四層:46.70合計:110.7 雨棚一F、鐵皮造、10平方公尺;陽台三F、RC磚造、2.8平方公尺。 (磚造(一F)、磚造鐵皮(二F))
拍賣紀錄 (2)
2拍,2026/5/19,總底價 114萬,保證金 22.8萬,坪單價 5.6萬/坪,流標
3拍,2026/6/16,總底價 91.3萬,保證金 18.3萬,坪單價 4.5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4)
1.
本件拍賣之建物/土地,據債權人陳稱:係由親屬使用、未出租,債務人經通知未表示意 見;惟無從正確查究權利確實歸屬,應買人應自行注意查明。如有優先承買權之法定事由,需 俟權利行使期間屆滿且無人主張優先購買權,本院將另行通知拍定人繳納尾款後,始得核發權 利移轉證書,過程耗時長久,請務必審慎斟酌。如對優先承買權有爭執者,請應買人提起民事 實體訴訟確認。
2.
拍賣之建物,其中5-1棟次係未保存登記之建物,部分跨建在同段101地號土地上,其占用 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由拍定人自理,占用責任由拍定人自負,不因經過法院拍賣即為合法, 且於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日後亦有被拆除之危險,並不 得主張瑕疵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注意。
3.
本件拍賣標的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未有分管協議,拍定後不點交,該土地之其他共有人 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其持分土地之權。如共有人對土地主張優先購買致建物與土地異其所有 權人時,其法律關係由當事人自理。 六、優先承買權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應與同標之其他標的一併承買。
4.
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或土地複丈結果為 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為由請求增減價金或 聲請撤銷拍賣。
土地增值 (1)
1.
嘉義縣 朴子市 鴨母寮段東安小段 90地號
86 m2 × (1/4) × 9,600 元 - 70.8 萬元
= -50.2萬元
鄰近待拍
2026/7/29
特拍 不點交
22.2 坪 / 82.8 萬
2026/7/29
6拍 不點交
28.8 坪 / 33.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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