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法院 115恒7273

高雄市左營區廍後段468-7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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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7/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8/12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6
保證金:
3.2
總坪數:
2.1
坪單價:
7.6萬/坪
持分地坪:
2.1 坪
總現值:
21.4 萬
拍後增值:
5.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第四種住宅區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高雄市 左營區 廍後段 468-7地號,面積 70 m2,持分 1/10,16 萬
(第四種住宅區 )
拍賣紀錄 (2)
1拍,2026/6/10,總底價 25萬,保證金 5萬,坪單價 11.8萬/坪,流標
2拍,2026/7/8,總底價 20萬,保證金 4萬,坪單價 9.4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據地政人員於民國115年3月5日指界時陳稱本件土地係位於高雄市左營區左營大 路91巷6號建物的對面,其上有一無門牌號碼之磚造平房(已傾倒形同廢墟);另 據債權人具狀查報本件土地上有一殘破不堪之磚造建物坐落,該建物已無門牌 且無法居住使用,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2.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3.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4.
本件土地拍賣應有部分,其上之建物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內,拍定後不點 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如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於依同樣條 件繳足價金時,原拍定之解除條件成就,失其效力。另本件拍賣之標的係債務 人所有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如拍定後或拍定前,經法院形成判決或其他變更所 有權狀態(如經分割共有物、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 調(和)解成立者等),本院於拍定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六、如有土地法第104條規定之地上權人、典權人、承租人,或民法第426條之2 規定之承租人,就土地有優先承買權。如符合,請檢具相關文件,向本院主張 優先承買。
5.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 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土地增值 (1)
1.
高雄市 左營區 廍後段 468-7地號
70 m2 × (1/10) × 30,500 元 - 16 萬元
= 5.4萬元
鄰近待拍
2026/8/19
1拍 不點交
0.9 坪 / 30 萬
2026/8/12
2拍 不點交
24.8 坪 / 648 萬
2026/8/19
3拍 不點交
4.5 坪 / 64 萬
2026/8/12
3拍 點交
40.9 坪 / 777.6 萬
2026/8/19
1拍 部分點交
33.9 坪 / 1,198.4 萬
2026/8/4
1拍 點交
41.1 坪 / 1,500 萬
2026/8/12
1拍 點交
34.1 坪 / 1,310 萬
2026/8/12
1拍 點交
82.8 坪 / 2,507 萬
2026/8/6
2拍 不點交
6.3 坪 / 320 萬
2026/8/12
2拍 不點交
5.1 坪 / 10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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