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法院 115恒7273

高雄市左營區廍後段468-7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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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4/2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6/10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5
保證金:
5
總坪數:
2.1
坪單價:
11.8萬/坪
持分地坪:
2.1 坪
總現值:
21.4 萬
拍後增值:
-3.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第四種住宅區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高雄市 左營區 廍後段 468-7地號,面積 70 m2,持分 1/10,25 萬
(第四種住宅區 )
法院筆錄 (5)
2.
據地政人員於民國115年3月5日指界時陳稱本件土地係位於高雄市左營區左營大 路91巷6號建物的對面,其上有一無門牌號碼之磚造平房(已傾倒形同廢墟);另 據債權人具狀查報本件土地上有一殘破不堪之磚造建物坐落,該建物已無門牌 且無法居住使用,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3.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6.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7.
本件土地拍賣應有部分,其上之建物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內,拍定後不點 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如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於依同樣條 件繳足價金時,原拍定之解除條件成就,失其效力。另本件拍賣之標的係債務 人所有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如拍定後或拍定前,經法院形成判決或其他變更所 有權狀態(如經分割共有物、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 調(和)解成立者等),本院於拍定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六、如有土地法第104條規定之地上權人、典權人、承租人,或民法第426條之2 規定之承租人,就土地有優先承買權。如符合,請檢具相關文件,向本院主張 優先承買。
8.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 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土地增值 (1)
1.
高雄市 左營區 廍後段 468-7地號
70 m2 × (1/10) × 30,500 元 - 25 萬元
= -3.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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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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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拍 不點交
12.1 坪 / 48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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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拍 點交
10.7 坪 / 28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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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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