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法院 114子30099

宜蘭縣員山鄉隘界三段72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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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4/3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5/19 週二 上午 10: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2
保證金:
6.4
總坪數:
10.8
坪單價:
3萬/坪
持分地坪:
10.8 坪
總現值:
22.4 萬
拍後增值:
-9.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甲種建築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宜蘭縣 員山鄉 隘界三段 72地號,面積 153.9 m2,持分 6/120,17 萬
(特定農業區 甲種建築用地)
2.
宜蘭縣 員山鄉 隘界三段 104地號,面積 561.5 m2,持分 3/60,15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法院筆錄 (8)
2.
本件查封物應分別列價,合併拍賣,總價並應達到底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3.
無抵押權登記。
4.
本件標的於現場查封時,72地號土地上目前有門牌號碼為隘界路
5.
11
6.
116號房屋部分基地坐落及空地;104地號土地不臨道路,其上坐落無門牌鐵 皮屋及空地;上開建物均非本件拍賣標的,且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權源不明, 本件均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間有無分管契約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7.
本標104地號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指之耕地,私法人不得承受, 但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4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機構投 標時,應提出主管機關許可承受耕地之證明文件。
8.
本標之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本件標的為合併拍賣,優先承買權人主張優 先承買時,就共有應有部分之標的應一併承買,不得僅就部分標的主張優先承 買權,若有剩餘之同標標的,拍定人不得拒絕就剩餘標的為承買。 六、本標72地號及104地號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 第426條之2之規定者,有優先承買權,若有剩餘之同標標的,拍定人不得拒絕 就剩餘標的為承買。
9.
本標土地查無三七五租約之約定,104地號編定為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72地號編定為特定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惟是否得興建房屋或有無經套繪管 制不明,仍應依建築法等相關規定,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注意。
土地增值 (2)
1.
宜蘭縣 員山鄉 隘界三段 72地號
153.9 m2 × (6/120) × 14,900 元 - 17 萬元
= -5.5萬元
2.
宜蘭縣 員山鄉 隘界三段 104地號
561.5 m2 × (3/60) × 3,900 元 - 15 萬元
= -4.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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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拍 點交
2.7 坪 / 5.2 萬
2026/5/6
3拍 不點交
4.6 坪 / 8.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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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拍 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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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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