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法院 114乙51621

彰化縣員林市圳南段767-4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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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5/1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6/10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00
保證金:
20
總坪數:
18.1
坪單價:
5.5萬/坪
持分地坪:
18.1 坪
總現值:
74.8 萬
拍後增值:
-25.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梁宗豪
梁宗豪
法拍專員
經紀業:台灣不動產經紀業有限公司
地 址:台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217號8樓之6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彰化縣 員林市 圳南段 767-4地號,面積 777.7 m2,持分 3/39,100 萬
法院筆錄 (4)
2.
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出及鑑價報告記載,拍賣之土地部分有建 物坐落,部分為道路,部分有雜木,部分為空地。債權人代理人稱前開建物為 共有人所有及使用。因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債務人未實際占用,本件拍定後 不點交,地上物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應由拍定人自理。
3.
上開不動產標價拍賣,以出價最高者得標。
6.
土地編定之使用種類為特定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
7.
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得依本拍賣條件行使優先承買之權,有二人 以上願優先承買者,按各主張優先承買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定之。另土地上之建 物所有權人(除債務人外),若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之2規定者,並 提出相關足資證明租賃關係等資料到院,有優於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僅單純 建物所有權人則無優先承買權)。六、本件土地依登記謄本之記載:「未會同申請,欠繳登記費、書狀費,繳清 後發狀。」,此部分應由拍定人自理。
土地增值 (1)
1.
彰化縣 員林市 圳南段 767-4地號
777.7 m2 × (3/39) × 12,500 元 - 100 萬元
= -25.2萬元
鄰近待拍
2026/5/19
1拍 點交
10.4 坪 / 25.5 萬
2026/5/19
3拍 不點交
590.4 坪 / 147.2 萬
2026/5/14 ~ 2026/8/13
應買 不點交
43.7 坪 / 25.6 萬
2026/5/14 ~ 2026/8/13
應買 不點交
162.2 坪 / 108.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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