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法院 114丁49288五

屏東縣屏東市華富段439地號

1拍 點交 待拍
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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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5/1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7/14 週二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740
保證金:
148
總坪數:
91.2
坪單價:
8.1萬/坪
持分地坪:
91.2 坪
總現值:
430.9 萬
拍後增值:
-309.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郭義德
郭義德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屏東縣 屏東市 華富段 439地號,面積 16 m2,持分 1/1,40 萬
2.
屏東縣 屏東市 華富段 440地號,面積 285.4 m2,持分 1/1,700 萬
法院筆錄 (7)
2.
本件拍賣標的
3.
440均為空地,拍定後依照現況點交。
4.
本件係拍賣共有物案件,全體共有人均有優先承買權,請應買人注意。
8.
本件土地使用分區:
9.
440地號係屬變更屏東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 討)(第二階段)(107.07.
10.
用地,其中493地號係屬「住一」第一種住宅 區,另440地號係屬「工(乙)四」乙種工業區,其使用上有無相關法規之限 制,應買人應先自行查明,拍定後其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並不得主張瑕疵 擔保請求權,請應買人注意。本件都市計畫內容如經依法公告變更,應以公告 變更者為準。以上資訊僅供投標人參考,投標人仍應自行查明最新狀況為何。
11.
本件係拍賣共有物案件,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就其共有之 標的到場應買拍得,則該標的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數筆共有不動產合併 拍賣時,如共有人結構不同,其中共有人僅得對其有共有權之不動產主張優先 承買,且應就有共有權之不動產一併為主張,不得選擇其中部分不動產主張優 先承買,而經主張後,原拍定人不得拒絕承買其餘之不動產,請應買人及共有 人注意。 六、本件拍定後需調查有無優先權人行使優先權,待無人行使優先權後始通知 拍定人繳交尾款,此項調查優先權人之程序恐需時甚久,請應買人注意。
土地增值 (2)
1.
屏東縣 屏東市 華富段 439地號
16 m2 × (1/1) × 14,200 元 - 40 萬元
= -17.2萬元
2.
屏東縣 屏東市 華富段 440地號
285.4 m2 × (1/1) × 14,300 元 - 700 萬元
= -291.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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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3 坪 / 13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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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坪 / 8.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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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坪 / 241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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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坪 / 23.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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