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法院 114丙46455

彰化縣大村鄉新興巷5之21號

1拍 部分點交 待拍
1,0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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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6/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6/24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透天
總底價:
1,074.5
保證金:
214.9
總坪數:
93.5
坪單價:
11.5萬/坪
持分地坪:
46.3 坪
公告建坪:
93.5 坪
總現值:
125.4 萬
拍後增值:
-534.6 萬
主建坪:
89.2 坪
附建坪:
4.3 坪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2層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彰化縣 大村鄉 新興段 471地號,面積 385.7 m2,持分 3965/10000,660 萬
建物 (3)
1.
彰化縣大村鄉新興巷5之21號,建號 84,持分 1/1,300 萬
地面層:112.28二樓層:112.28合計:224.56 電梯樓梯間14.35 (鋼筋混凝土造、2層樓住家用。)
2.
彰化縣大村鄉新興巷5之21號,建號 219,持分 1/1,108 萬
地面層:24.01二樓層:25.88合計:49.89
3.
彰化縣大村鄉新興巷5之21號,建號 221,持分 1/1,6.5 萬
雨遮:20.42合計:20.42
法院筆錄 (7)
2.
據地政人員所指界,拍賣土地上有2棟建物坐落,其中1棟為拍賣建物即84建號建物,另1 棟為第三人建物(非拍賣標的)。另拍賣建物(84建號)查封時據債務人家屬稱,拍賣建物為 債務人自用未出租。拍定後債務人及其家屬應將建物及其坐落土地範圍交付予拍定人,如 未交付,拍定人得聲請強制點交。惟相關實際情形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為準,如有依法不 能點交情事,本院得不點交。
3.
上開不動產3宗分別標價合併拍賣,以合計最高者得標(投標者應按編號逐宗標價, 並書明總金額)。
6.
土地之編定使用種類為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7.
編號
8.
3建物為增建部分,未辦理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人無法逕持權利移轉證書 辦理所有權登記,亦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減少價金或撤銷拍定,又是否屬違章建物由建 管單位認定之,不因經過法院拍賣即為合法,拍定人應自行負擔不能為所有權移轉登記及 被拆除之危險,請應買人評估注意。 六、債務人及相關人並未向本院陳報拍賣之建物有發生非自然死亡事故或火災受損等情 事,其相關實際情形請應買人自行查證,拍定人就拍賣物無物之瑕疵擔保請求權。
9.
除拍定人為土地共有人外,土地共有人有依本拍賣條件一併行使優先承買之權。如就 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得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10.
不動產所設定之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土地增值 (1)
1.
彰化縣 大村鄉 新興段 471地號
385.7 m2 × (3965/10000) × 8,200 元 - 660 萬元
= -534.6萬元
鄰近待拍
2026/6/9
1拍 不點交
41.8 坪 / 730 萬
2026/6/16
1拍 不點交
95.9 坪 / 90 萬
2026/6/10
2拍 不點交
1.3 坪 / 24.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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