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15年3月24日現場查封,債務人不在場,地政人員指稱:查封之苗栗市上 南段233地號土地為門牌號碼坪頂東32-
2.
32-2建號建物後方的雜樹林(建物不 包含),該筆土地內尚有1筆232地號土地在範圍內(地中地)。
3.
115年3月30日債權人代理人具狀稱:查封之233地號土地位於門牌:苗栗市 坪頂東32之
4.
32之2號後方之一ㄇ字型土地,土地上為雜草、雜木林,土地為 共有人使用,未成立分管契約。
5.
依本件鑑價報告內容所載,查封233地號土地為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無 臨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