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法院 115莊3379

彰化縣埤頭鄉稻香段416-2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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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7/3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8/25 週二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83.2
保證金:
16.6
總坪數:
22.1
坪單價:
3.8萬/坪
持分地坪:
22.1 坪
總現值:
40.9 萬
拍後增值:
-42.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彰化縣 埤頭鄉 稻香段 416-2地號,面積 122 m2,持分 7305/12203,83.2 萬
拍賣紀錄 (2)
1拍,2026/6/30,總底價 130萬,保證金 26萬,坪單價 5.9萬/坪,流標
2拍,2026/7/28,總底價 104萬,保證金 20.8萬,坪單價 4.7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3)
1.
地政人員指稱:查封土地上有平原路246號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部分為道路。(拍賣土地上之 建物皆不在拍賣範圍內,且佔用法律關係不明,相關實際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證,風險自行 負擔)
2.
本件拍賣土地應有部分,倘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 優先承買權時,按原有持分比例共同承買。惟共有人之一應買得標,則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 買權。
3.
本件拍賣土地上之建物所有人如合乎土地法第104 條及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之承租人或 地上權人之情形,該承租人或地上權人有優先承購權。民法第426-2 條規定:「租用基地建 築房屋,出租人出賣基地時,承租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承買之權。承租人出賣房屋時,基地 所有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承買之權。」承租人或基地所有人如主張優先承買應提出書面租賃 契約或足資證明租賃關係資料到院始可主張(單純建物或基地所有權人無優先承買權)。如有第三人就優先承買權有爭議時,須俟該異議之訴判決確定後,本院再依訴訟結果通知勝訴一 方繳納價金,並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應買人注意,相關風險自行承擔。
土地增值 (1)
1.
彰化縣 埤頭鄉 稻香段 416-2地號
122 m2 × (7305/12203) × 5,600 元 - 83.2 萬元
= -42.3萬元
鄰近待拍
2026/8/12
1拍 不點交
29.5 坪 / 180 萬
2026/8/13
1拍 不點交
23.6 坪 / 8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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