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法院 114勇32389

高雄市岡山區嘉興路137巷2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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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6/1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7/15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透天
總底價:
130
保證金:
26
總坪數:
10.4
坪單價:
12.5萬/坪
持分地坪:
6.1 坪
公告建坪:
10.4 坪
總現值:
24 萬
拍後增值:
-8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主建坪:
10.4 坪
其他內容:
加強磚造/2層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高雄市 岡山區 嘉興段 2344地號,面積 42 m2,持分 2/5,90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2.
高雄市 岡山區 嘉興段 2355地號,面積 8 m2,持分 2/5,20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建物 (1)
1.
高雄市岡山區嘉興路137巷2號,建號 188,持分 2/5,20 萬
1層:41.202層:44.80合計:86.0 (2層加強磚造住家用)
法院筆錄 (5)
2.
如備註。
6.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7.
本件標的於民國115年3月3日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稱無增建,建物無大 門,屋況不良且殘破,現無人居住;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六、本件土地及建物均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均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 同時為土地及建物之共有人,如主張優先購買權時,需連同土地及建物一併優先購買;如土地 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需就共有之標的一併優先購買;如土地之共有人僅能就部分標的主張優 先購買,拍定人或承買人不得拒絕買受其餘部分。如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於依同樣條件繳足 價金時,原拍定之解除條件成就,失其效力。又本件拍賣之標的係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應有部 分,如拍定後或拍定前,經法院形成判決或其他變更所有權狀態(如經分割共有物、分割遺產訴 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等),本院於拍定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投 標人注意。
8.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 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9.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 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土地增值 (2)
1.
高雄市 岡山區 嘉興段 2344地號
42 m2 × (2/5) × 12,000 元 - 90 萬元
= -69.8萬元
2.
高雄市 岡山區 嘉興段 2355地號
8 m2 × (2/5) × 12,000 元 - 20 萬元
= -16.2萬元
鄰近待拍
2026/6/23
1拍 點交
113.3 坪 / 730 萬
2026/6/17
1拍 不點交
33.6 坪 / 61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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