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4正117783

臺南市東山區北勢寮段210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40.5
  • 175 點閱
  • 0 列管
  • 2026/8/2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8/27 ~ 2026/11/26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0.5
保證金:
8.1
總坪數:
344.9
坪單價:
0.1萬/坪
持分地坪:
344.9 坪
總現值:
30.8 萬
拍後增值:
-9.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東山區 北勢寮段 210地號,面積 3,420.4 m2,持分 1/3,40.5 萬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4)
1拍,2026/6/23,總底價 50萬,保證金 10萬,坪單價 0.1萬/坪,流標
1拍,2026/7/14,總底價 50萬,保證金 10萬,坪單價 0.1萬/坪,流標
2拍,2026/8/4,總底價 45萬,保證金 9萬,坪單價 0.1萬/坪,流標
3拍,2026/8/25,總底價 40.5萬,保證金 8.1萬,坪單價 0.1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查封時,經地政人員指明土地位置及範圍,該土地未臨路,現況為雜草、雜樹 林。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2.
係拍賣應有部份,若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3.
拍賣土地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定之「耕地」,應受同條例第33條 前段「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限制(私法人如符合同條例第33條但書規定,應於 投標時將許可證明書置入標袋內,或聲明承受時當場提出,否則視為廢標或聲明不合法,均不許嗣候補正)。但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4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 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 六、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抵押權登記。
4.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 或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 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5.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 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 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6.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東山區 北勢寮段 210地號
3,420.4 m2 × (1/3) × 270 元 - 40.5 萬元
= -9.7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0/6
1拍 不點交
4.4 坪 / 27 萬
2026/9/30
1拍 不點交
80.8 坪 / 97 萬
2026/9/23
1拍 點交
63.7 坪 / 382 萬
2026/9/30
2拍 不點交
100.5 坪 / 28 萬
2026/9/22
特拍 不點交
16.6 坪 / 51.2 萬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台南市東山區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