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927地號土地均為道路(位於門牌信義街193巷10號建物前方),964地號土地為道路(位於門牌信義街193巷22弄1號建物前方),964─1地號土地為道路(位於門牌信義街193巷71號建物前方),
9.
951─1地號土地相連(位於門牌信義街193巷81弄1號建物前方),
11.
1006─1地號土地相鄰,其上有搭建鐵皮做停車場使用,另1004─1地號土地上有二活動式車庫,餘為雜樹林。惟地上物占有使用關係不明,請拍定人自理,且本件僅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六、依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函載,本件925地號土地屬都市計畫之道路用地,
13.
1006─1地號土地屬都市計畫之園道用地,
15.
964─1地號土地屬都市計畫之第三種住宅區;本件
17.
1006─1地號土地屬公共設施保留地,相關使用限制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另據臺中市政府函載,並無辦理本件
19.
1006─1地號土地協議價購之紀錄,後續倘有相關開闢計畫由需地機關辦理用地取得作業。
20.
依臺中市烏日區公所函載本件拍賣標的未訂有三七五租約。
21.
本件拍賣土地查封時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及占用情形應買人應自行前往查證,拍定後不得以現況與拍賣公告記載不符請求撤銷拍定。
22.
本件十筆土地之共有人並非完全相同,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應就拍定時本標別內其所共有之全部拍賣標的一併承買,不得僅就標別中之單一拍賣標的單獨行使優先承買權;應買人應注意如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