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法院 115癸22915

彰化縣田尾鄉頂豐段703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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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8/2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8/25 ~ 2026/11/24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5.2
保證金:
7
總坪數:
20.7
坪單價:
1.7萬/坪
持分地坪:
20.7 坪
總現值:
43.2 萬
拍後增值:
8 萬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彰化縣 田尾鄉 頂豐段 703地號,面積 1,536 m2,持分 5/112,35.2 萬
拍賣紀錄 (3)
1拍,2026/7/8,總底價 55萬,保證金 11萬,坪單價 2.7萬/坪,流標
2拍,2026/7/29,總底價 44萬,保證金 8.8萬,坪單價 2.1萬/坪,流標
3拍,2026/8/19,總底價 35.2萬,保證金 7萬,坪單價 1.7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查封時債務人未在場,拍賣標的土地上佈滿多棟未辦保存登記建物,另部分空 地,據債權人代理人稱,債務人未實際占有、使用現場土地,現場土地、建物 為共有人占有、使用。
2.
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
3.
投標人應自行注意土地有無登記面積與地籍圖測量面積不符,拍定後不得 以實際鑑界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定。
4.
本件土地上地上物均非拍賣範圍,地上物使用土地法律關係及土地實際範 圍(鑑界)等均由拍定人自理,請投標人注意。本件土地拍定後不點交。六、本件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二人以上主張優先承買,依各應有部分比 例承買之。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除債務人外),若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 民法第426條之2之規定者,並提出相關證明資料到院,有優於共有人之優 先承買權。
5.
如本件不動產於本院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經分割共有物判決確定,拍定人 將不能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投標人投標前應自行查明前 開事項並承受相關風險。
土地增值 (1)
1.
彰化縣 田尾鄉 頂豐段 703地號
1,536 m2 × (5/112) × 6,300 元 - 35.2 萬元
= 8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0/7
1拍 部分點交
78.2 坪 / 1,070 萬
2026/10/13
1拍 不點交
443.5 坪 / 4,040 萬
2026/9/30
1拍 部分點交
186 坪 / 3,116 萬
2026/9/23
1拍 不點交
79 坪 / 200 萬
2026/9/29
2拍 不點交
260.2 坪 / 336 萬
2026/10/6
3拍 不點交
30.1 坪 / 115.2 萬
2026/9/22
3拍 不點交
74.9 坪 / 22.4 萬
2026/10/7
5拍 不點交
1,029.7 坪 / 573.4 萬
2026/10/7
5拍 不點交
967.7 坪 / 532.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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