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法院 114火97195乙

新北市五股區成子寮段217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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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6/1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9/8 週二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51
保證金:
11
總坪數:
8.5
坪單價:
6萬/坪
持分地坪:
8.5 坪
總現值:
9 萬
拍後增值:
-4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公墓用地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新北市 五股區 成子寮段 217地號,面積 10,540.2 m2,持分 861/324000,47 萬
(公墓用地 )
2.
新北市 樹林區 南園段 104地號,面積 4 m2,持分 1/900,4 萬
(特定農業區 甲種建築用地)
法院筆錄 (10)
2.
拍賣不動產所有權係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抵 押權拍定後均塗銷。
3.
據新北市政府表示,拍賣標的217地號土地之都市計畫使用分區為公墓用 地,現為墓地使用,未直接臨路;另據新北市政府地政局表示,標的104地號土 地係屬一般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使用移轉有無限制請逕洽主管機關,拍定後 不得以使用移轉受有限制主張撤銷拍定。投標人投標前應注意前開說明,該資 料僅供應買人參考,應買人於投標前仍須自行查明土地使用分區、使用地類別 有無變更,且拍定後不得以此向法院爭執或請求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4.
據地政人員指界,標的217地號土地位於編號:孝義幹31-5 B5658AA42號電 線桿(電燈定位編號
5.
約西北方70公尺處。標的104地號土地位於門牌號碼 新北市樹林區田尾街226號建物約東方60公尺處,為雜林地,上有鐵皮屋占用, 占用權源不明,應買人及拍定人應自行查明,倘有租地建物之法律關係,本院 將另查詢優先承買權人是承買。另上開標的土地實際坐落位置應由應買人自行 確認,拍定後不得以坐落位置有差異而主張撤銷拍定。
10.
刊登於新聞紙之公告、本院郵寄之通知、網路公告或以其他方式或管道標 示之內容,如與本院公告欄張貼之公告內容不符時,一律以本院公告欄張貼之 拍賣公告內容為準。 六、本件標的物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等費用,應由拍定人自 行查明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
11.
為維護交易秩序,保障當事人合理權益:
12.
若有停止、撤回、撤銷、延 緩強制執行之事由,而其事由確實發生於本案標的拍定日或拍定日前,縱已拍 定,本院亦得撤銷拍定,無息返還已經繳交之款項,應買人、拍定人、債權 人、債務人均不得異議,不同意之應買人請勿參與本案投標,請另行透過其他 方式或管道購買不動產。
13.
因虛偽、未據實、及時陳述及提供資料、隱匿資 料、偽造文書、詐欺等故意或過失行為(均包括口頭說明及書面文件),致新 北地院及所屬承辦人員,受有損害賠償之請求,債權人、債務人應對新北地院 及其所屬承辦人員所受之損害,負擔賠償責任。
14.
拍定人持本院核發之權利 移轉證書,若有無法辦理拍賣標的所有權移轉登記之情形,得由本院撤銷拍 定,無息退還拍定人繳交款項,應買人、拍定人、債權人、債務人均不得異 議,不同意之應買人請勿參與投標,請另行透過其他方式或管道購買不動產。
15.
本件土地實際座落地點、範圍及位置,業經地政人員指界,惟仍請應買人 應自行查明;又本拍賣公告所載不動產面積,係以查封時之謄本為依據,如地 政機關於查封後實施重測,則其面積應以重測結果為準。經拍定後,債權人、 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實際坐落地點、重測後面積與公告不 符,聲請增減價金或撤銷拍賣。
土地增值 (2)
1.
新北市 五股區 成子寮段 217地號
10,540.2 m2 × (861/324000) × 3,215 元 - 47 萬元
= -38萬元
2.
新北市 樹林區 南園段 104地號
4 m2 × (1/900) × 28,800 元 - 4 萬元
= -4萬元
鄰近待拍
2026/7/13
1拍 不點交
1.6 坪 / 70 萬
2026/6/26
1拍 部分點交
30.3 坪 / 2,180 萬
2026/7/9
2拍 部分點交
25.6 坪 / 80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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