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件建物115年5月21日履勘時,據債務人在場陳稱房屋目前空置,留有冷凍櫃、冰箱 及瓦斯爐等營業工具,天花板因水管接處待修,有稍微滴水現象等情,拍定後點交。
2.
至本件拍賣該共同使用部分之建物,是否有停車位應買人應自行注意查明,縱有該附屬之 停車位,惟因係拍賣上開物之應有部分,其使用依法依該共有人協議為之,故此部分拍定 後仍不點交。
3.
另依鑑價報告所載,本件標的經初步調查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或非自 然死亡等情形,債務人亦於115年8月21日具狀陳報漏水情形已修復等語,惟若有因調 查限度難以查明,致與鑑價報告內容所載容有出入者,請應買人逕向相關單位洽詢查明, 綜合考量相關風險再行投標,且拍賣公告所載標的物面積如與地政事務所核發之不動產登 記謄本不同,以地政事務所核發為準,應買人不得於拍定後再執前揭事由聲明異議或聲請 撤拍,併予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