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4坤119912乙

臺南市佳里區塭子內段251-2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3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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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8/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9/29 週二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94.4
保證金:
78.9
總坪數:
78.4
坪單價:
5萬/坪
持分地坪:
78.4 坪
總現值:
132.2 萬
拍後增值:
-262.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佳里區 塭子內段 251-2地號,面積 1,037 m2,持分 1/4,394.4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拍賣紀錄 (2)
1拍,2026/7/21,總底價 493萬,保證金 98.6萬,坪單價 6.3萬/坪,流標
2拍,2026/8/11,總底價 394.4萬,保證金 78.9萬,坪單價 5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假扣押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系爭土地上有數棟建築物坐落,並設有圍 牆,據債權人陳報建物門牌號碼為外渡頭12號,依土地登記謄本記載坐落建物 為同段152建號,建物占有之法律關係不明,不在拍賣範圍內,拍定後不影響原 有法律關係,請應買人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2.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份,共有人就土地有優先承買權。 六、拍賣土地之地上權人、典權人或基地承租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規定,就 建物坐落基地有優先承買權。
3.
本件第一拍價格引用前案113年度司執字第67956號鑑價報告。
4.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 保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請求撤銷拍定。
5.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 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 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6.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佳里區 塭子內段 251-2地號
1,037 m2 × (1/4) × 5,100 元 - 394.4 萬元
= -262.2萬元
鄰近待拍
2026/8/19
特拍 不點交
35.6 坪 / 61.5 萬
2026/8/19
1拍 不點交
35 坪 / 174 萬
2026/8/11
1拍 不點交
548.1 坪 / 550 萬
2026/8/25
3拍 不點交
111.9 坪 / 163.9 萬
2026/8/25
特拍 不點交
75.6 坪 / 204.8 萬
2026/8/25
特拍 不點交
61.6 坪 / 174.1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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