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院於民國114年8月4日至現場履勘,債務人未到場,據到場之地政人員指界 稱:「?147地號:位於505049電線桿西方約19公尺,為雜木林,無路可達。? 518地號:位於『萬里區港東142之1號』房屋南方約26公尺,為雜木林。
2.
518 -1地號:位於142之1號房屋南方約15公尺,為雜木林。」等語。 依據民國115年4月提出到院之鑑價報告稱:「萬里區下萬里加投段公館崙小段1 47地號屬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萬里區海洋段
3.
518-1地號屬保護區土 地。地勢:緩坡。面臨都市計畫道路路寬約65公尺。土地臨街平均深度約66公 尺。交通便利性普通。無危險或嫌惡設施。
4.
518-1地號現況均為雜木 林。」等語。本件乙標僅拍賣土地(3筆)應有部分,拍定後均不點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