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法院 115禹6054

新竹縣關西鎮苧子園段176-2地號

1拍 點交 待拍
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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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6/3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7/22 週三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600
保證金:
120
總坪數:
242.3
坪單價:
2.5萬/坪
持分地坪:
242.3 坪
總現值:
64.9 萬
拍後增值:
-535.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竹縣 關西鎮 苧子園段 176-2地號,面積 801 m2,持分 1/1,600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法院筆錄 (7)
2.
本院於民國115年3月12日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稱本件土 地車輛無法到達,依空照圖顯示為雜林,是否有墳墓、嫌惡設施隱匿其中均無 從得知,約距離關西鎮南新里8鄰24之1號100公尺,實際位置以實測為準。以上 等情,本院不為實體認定,請投標人先行注意查證。
3.
本件拍賣土地未經鑑界等程序,請自行確認拍賣土地之實際範圍、使用現 況及通行權限制等情事,拍定後如認有鑑界或測量之必要,應以自己之費用向 地政機關等申請,本院不代為處理;如經測量確認有墳墓、建物或其他地上物 (均不在拍賣之列)坐落,其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
7.
本件不動產未設定抵押權。
8.
應買資格:本件土地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規定之耕地(指依區域計 畫法劃定為特定農業區、一般農業區、山坡地保育區、森林區之農牧用地), 私法人除符合該條例第34條規定並取得許可者外,不得應買。但符合農業發展 條例第34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經取得許可 者,不在此限。(私法人如符合同條例第33條但書規定,應於投標時將許可證 明置入標袋內,或聲明承受時當場提出,否則視為廢標或聲明不合法,均不許 嗣後補正)。 六、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9.
如有疑義可洽詢承辦股或由本院總機(03-
10.
轉訴訟輔導科(分機120
11.
土地增值 (1)
1.
新竹縣 關西鎮 苧子園段 176-2地號
801 m2 × (1/1) × 810 元 - 600 萬元
= -535.1萬元
鄰近待拍
2026/7/22
1拍 不點交
4,149.5 坪 / 680 萬
2026/7/22
1拍 不點交
1,205.9 坪 / 200 萬
2026/7/17
1拍 不點交
8.7 坪 / 70.1 萬
2026/8/12
3拍 不點交
21.5 坪 / 23 萬
2026/8/12
3拍 點交
591.9 坪 / 5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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