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金拍 115雲金職日124

雲林縣斗六市正心段138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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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8/2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9/4 ~ 2026/12/03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99.6
保證金:
20
總坪數:
9.7
坪單價:
10.3萬/坪
持分地坪:
9.7 坪
總現值:
51.3 萬
拍後增值:
-48.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楊雅筑
楊雅筑
法拍專員
經紀業:台灣不動產經紀業有限公司
地 址:台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217號8樓之6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雲林縣 斗六市 正心段 138地號,面積 160.4 m2,持分 1/5,99.6 萬
(住宅區 )
拍賣紀錄 (3)
1拍,2026/7/1,總底價 155.4萬,保證金 31.1萬,坪單價 16萬/坪,流標
2拍,2026/7/29,總底價 124.4萬,保證金 24.9萬,坪單價 12.8萬/坪,流標
3拍,2026/8/26,總底價 99.6萬,保證金 20萬,坪單價 10.3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9)
1.
拍賣土地係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未據債權人及債務人查報共有人間有分管契約,假扣押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拍賣土地上有一加強磚造三層樓房(門牌:正心路61號)。本件執行時,據地政人員稱,138地號土地上有一棟三層建物。本件拍賣土地上之建物或地上物不在本次拍賣範圍內,權屬不明,拍定後之法律關係應自理,拍定後不點交。
2.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3.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玖拾玖萬陸仟元,以先行具狀應買者得標。
4.
基地出賣時: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租地建屋,如民法第425條之
5.
第426條之
6.
土地法第104條等),需提出證明始有優先承買權,執行法院無主動調查及通知之義務。如就優先承買權之有無或優先承買之範圍有所爭執,均應提起實體訴訟確認,執行法院並無實體審查權限。
7.
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共有人如為投標人(共同投標時,需全體投標人均為共有人),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按原有持分比例共同承買。六、無他項權利。
8.
其他事項:依雲林縣政府及雲林縣斗六市公所函覆,正心段138地號(重測前:保長段虎尾溪小段117─64地號)土地,經查已為
9.
(雲)營使字第8號使用執照之建築基地。處分
土地增值 (1)
1.
雲林縣 斗六市 正心段 138地號
160.4 m2 × (1/5) × 16,000 元 - 99.6 萬元
= -48.3萬元
鄰近待拍
2026/9/23
2拍 不點交
137.7 坪 / 236.5 萬
2026/9/23
3拍 不點交
8.6 坪 / 137.1 萬
2026/9/30
特拍 部分點交
1,067.3 坪 / 3,056.7 萬
2026/9/23
2拍 部分點交
1,439.5 坪 / 1,267.1 萬
2026/9/30
特拍 不點交
23.4 坪 / 455.9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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