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金拍 115南金職戌221

臺南市大內區公所段131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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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8/2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8/24 ~ 2026/11/23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83.6
保證金:
16.8
總坪數:
21.7
坪單價:
3.8萬/坪
持分地坪:
21.7 坪
總現值:
53.2 萬
拍後增值:
-30.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大內區 公所段 131地號,面積 2,156.8 m2,持分 1/30,83.6 萬
拍賣紀錄 (3)
1拍,2026/7/8,總底價 130.5萬,保證金 26.1萬,坪單價 6萬/坪,流標
2拍,2026/7/29,總底價 104.4萬,保證金 20.9萬,坪單價 4.8萬/坪,流標
3拍,2026/8/19,總底價 83.6萬,保證金 16.8萬,坪單價 3.8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8)
1.
民國115年1月15日本案現場查封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131地號現為空地、數棟鐵皮及磚造建物(門牌:內庄68號之
2.
、雜草、雜樹;另據鑑價報告記載,本次勘估標的位置為裡地,通行約4米寬私設通路,現況有數棟未登記建物坐落,部分為空地、鐵架棚、雜林,部分為私設通路通行使用。又本件僅拍賣債務人土地之應有部分,共有人間有無分管契約不明,且前述地上建物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內,其所有權歸屬及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拍定後不點交。
3.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捌拾參萬陸仟元,以應買書狀最先到達本公司或法院者為優先,如無法分辨先後時,以抽籤決定。
4.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倘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5.
拍賣土地之地上權人、典權人或基地承租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規定,就建物坐落基地有優先承買權。六、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及本公司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為理由,請求撤銷拍定。投標人對於標的物請自行查明,審慎投標。
6.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7.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8.
公司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C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大內區 公所段 131地號
2,156.8 m2 × (1/30) × 7,400 元 - 83.6 萬元
= -30.4萬元
鄰近待拍
2026/9/29
1拍 不點交
6.2 坪 / 25 萬
2026/9/23
1拍 不點交
711.2 坪 / 170 萬
2026/9/16
1拍 不點交
1.9 坪 / 14 萬
2026/9/29
2拍 部分點交
63.4 坪 / 720 萬
2026/9/22
3拍 不點交
308.5 坪 / 76.8 萬
2026/9/23
3拍 不點交
14.4 坪 / 12.8 萬
2026/9/22
特拍 不點交
39.4 坪 / 98.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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