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5簡35387

臺南市大內區內庄段622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16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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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10/2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1/10 週二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6萬
保證金:
3.2萬
總坪數:
6.2坪
坪單價:
2.6萬/坪
持分地坪:
6.2 坪
總現值:
12.1 萬
拍後增值:
-3.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大內區 內庄段 622地號,面積 184.1 m2,持分 1/9,16 萬
拍賣紀錄 (2)
1拍,2026/9/29,總底價 25萬,保證金 5萬,坪單價 4萬/坪,流標
2拍,2026/10/20,總底價 20萬,保證金 4萬,坪單價 3.2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4)
1.
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系爭土地上有數棟未保存登記建物(門牌內庄184 號、187號)坐落,部分建物無人居住,部分建物有人居住,上開建物占有之法 律關係不明,不在拍賣範圍內,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請應買人自行查 證,拍定後不點交。
2.
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3.
系爭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債務人除外),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規定有 優先承買權,惟主張優先承買權時,應併同提出其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關係證 明文件。 六、拍賣之土地如經地政機關重測或複丈,實際面積以土地重測或複丈結果為 準,債權人、債務人與拍定人均不得為爭執或以面積之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撤 銷拍定。
4.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大內區 內庄段 622地號
184.1 m2 × (1/9) × 5,900 元 - 16 萬元
= -3.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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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不點交
13.5 坪 / 12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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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拍 不點交
69.6 坪 / 688 萬
2026/11/4
2拍 不點交
4.1 坪 / 17.6 萬
2026/10/28
2拍 不點交
38.2 坪 / 216 萬
2026/11/4
3拍 不點交
711.2 坪 / 108.8 萬
2026/10/28
3拍 不點交
1.9 坪 / 9.1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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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拍 不點交
308.5 坪 / 61.5 萬
2026/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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