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金拍 115彰金職雨57

彰化縣和美鎮大嘉段640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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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8/1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9/2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51.3
保證金:
10.3
總坪數:
42.1
坪單價:
1.2萬/坪
持分地坪:
42.1 坪
總現值:
43.1 萬
拍後增值:
-8.2 萬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彰化縣 和美鎮 大嘉段 640地號,面積 2,781 m2,持分 1/24,41 萬
2.
彰化縣 和美鎮 大嘉段 640地號,面積 2,781 m2,持分 1/120,10.3 萬
拍賣紀錄 (3)
3拍,2026/7/15,總底價 64萬,保證金 12.8萬,坪單價 1.5萬/坪,流標
應買,2026/7/24~2026/10/23,總底價 64萬,保證金 12.8萬,坪單價 1.5萬/坪,流標
應買,2026/7/24~2026/10/23,總底價 64萬,保證金 12.8萬,坪單價 1.5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據地政人員指稱,本件土地位於彰美路四段197巷119號房屋旁之田地,據債權人代理人稱土地上水稻係共有人種植,目前剛採收完畢,故呈空地。本件土地上地上物均非拍賣範圍,地上物使用土地法律關係及土地實際範圍(鑑界)等均由拍定人自理,請投標人注意。本件土地拍定後不點交。
2.
無他項權利。
3.
本件拍賣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所稱之耕地,私法人或合法登記之廟寺,除符合該條例第33條但書規定並取得許可外,不得應買或承受。如符合上開但書規定者,應將相關許可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六、土地屬農地重劃條例第5條所稱重劃區內耕地,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對其毗連之耕地有「依本拍賣條件履行」之優先承買權。另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請一併提出:1‧鄉公所出具之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2‧村里長出具之土地所有權人自任耕作證明書、3‧現耕農地照片。
4.
出租人出賣或出典耕地時,承租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承買或承典之權。
5.
本件如非共有人拍定,土地共有人得行使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按原有持分比例共同承買。惟共有人之一應買得標,則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6.
土地謄本記載:「未會同申請,未繳書狀費,繳清後發狀」,請應買人注意。
7.
如本件不動產於法院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經分割共有物判決確定,拍定人將不能持權利移轉證書
土地增值 (2)
1.
彰化縣 和美鎮 大嘉段 640地號
2,781 m2 × (1/24) × 3,100 元 - 41 萬元
= -5.1萬元
2.
彰化縣 和美鎮 大嘉段 640地號
2,781 m2 × (1/120) × 3,100 元 - 10.3 萬元
= -3.1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0/1
1拍 不點交
2.1 坪 / 10 萬
2026/9/23
3拍 不點交
106.9 坪 / 481.5 萬
2026/9/30
1拍 不點交
19.3 坪 / 265 萬
2026/9/23
特拍 不點交
41.8 坪 / 235.6 萬
2026/9/16
1拍 點交
0.5 坪 / 1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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