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院114年12月4日查封測量時,在場人劉OO稱,債務人何燕樺為舅舅,不居住該處,標的為其他共有人居住使用中,有漏水及壁癌,並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損等情形,亦未曾發生過非自然死亡事件,為屋齡約15年之集合式住宅。依據鑑價報告記載,標的屋頂為鐵皮增建,區域內有港埔國小,就學、購物尚近,大眾運輸尚可,以上資訊供投標人參考。
3.
本件土地拍賣應有部分,分管契約不明,拍定後不點交;建物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六、編號2建物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不能依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請投標人注意。
4.
本件標的如有分割涉訟者,應即向本院陳報。拍賣之應有部分,於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如有經分割共有物形成判決確定之情形者,執行法院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5.
拍賣標的有無輻射、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及非自然死亡原因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形者,本院於查封時調查結果如上開使用情形所載,如有無從查知之情形,請投標人於投標前注意並自行查明。
6.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7.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8.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