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金拍 115苗金職方7

苗栗縣竹南鎮五福段504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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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6/1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7/15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3.6
保證金:
2.8
總坪數:
23.1
坪單價:
0.6萬/坪
持分地坪:
23.1 坪
總現值:
25.9 萬
拍後增值:
12.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苗栗縣 竹南鎮 五福段 504地號,面積 938.2 m2,持分 41/504,13.6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法院筆錄 (13)
2.
114年12月4日現場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經會同地政人員指界稱:查封之504地號土地現為田,目前休耕中。惟實際情形,投標人仍宜自行查證注意,上開地上物均非本件拍賣範圍,且占有權源不明,如有爭議應另行訴訟解決。
3.
據鑑價報告記載:本件拍賣土地現況為休耕之農地。
4.
本件拍賣土地為應有部分,亦查無分管契約,拍定後不點交。
5.
土地其餘公示資訊無法盡列,請投標人自行向地政機關申請登記謄本參閱。
6.
上開不動產1宗單獨拍賣。
9.
無抵押權設定。
10.
本件拍賣之土地:
11.
為農業發展條例所稱之耕地,私法人或合法登記之寺廟,除符合該條例第33條但書規定並取得許可者外,不得應買或承受。如符合上開但書規定者,應將相關許可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
12.
查無三七五租約登記。六、本件不動產:
13.
如有耕地承租人(須向本件債務人承租)符合土地法第107條第1項或民法第460條之1第1項規定,就該土地有優先承買權(須提出證明文件)。
14.
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應買得標,則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15.
前開優先承買權人之優先購買次序如下:1‧耕地之承租人。2‧土地共有人。
16.
如就優先承買權之主張有爭議時,須俟該確認之訴判決確後,本公司或法院再通知勝訴之一方繳納價金,並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投標人注意。
土地增值 (1)
1.
苗栗縣 竹南鎮 五福段 504地號
938.2 m2 × (41/504) × 3,400 元 - 13.6 萬元
= 12.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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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買 不點交
1.1 坪 / 6.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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