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金拍 115橋金職申126

高雄市梓官區嘉好段1240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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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7/2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7/31 ~ 2026/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1.6
保證金:
8.4
總坪數:
4.9
坪單價:
8.6萬/坪
持分地坪:
4.9 坪
總現值:
15.1 萬
拍後增值:
-26.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高雄市 梓官區 嘉好段 1240地號,面積 64.3 m2,持分 1/4,41.6 萬
拍賣紀錄 (1)
3拍,2026/7/22,總底價 41.6萬,保證金 8.4萬,坪單價 8.6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9)
1.
本件標的物於民國114年12月23日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稱標的物上有一建物(門牌:嘉好路惠民巷92號)。債權人於115年1月8日具狀稱標的物上有一建物,該建物目前為空屋無人居住。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2.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3.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肆拾壹萬陸仟元,以應買書狀最先到達本公司或法院者為優先,如無法分辨先後時,以抽籤決定。
4.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5.
本件土地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買權。六、本件拍賣之標的係債務人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如經分割共有物、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執行法院於拍定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6.
本件僅就土地拍賣,土地上之建物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不點交。另建物占用土地權源不明;本件土地上之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及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前段規定,則就拍賣土地有優先承買權。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有異議,應循實體訴訟解決,請投標人注意。
7.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8.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9.
公司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公司網址:HTTP://WWW‧TF
土地增值 (1)
1.
高雄市 梓官區 嘉好段 1240地號
64.3 m2 × (1/4) × 9,400 元 - 41.6 萬元
= -26.5萬元
鄰近待拍
2026/8/5
特拍 點交
18 坪 / 392.3 萬
2026/9/9
3拍 點交
64.3 坪 / 1,180.8 萬
2026/8/5
2拍 點交
65.1 坪 / 404 萬
2026/8/5
2拍 不點交
46.8 坪 / 26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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