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金拍 114苗金職方113

苗栗縣後龍鎮外埔段500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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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8/2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8/28 ~ 2026/11/27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1.6
保證金:
8.3
總坪數:
29.2
坪單價:
1.4萬/坪
持分地坪:
29.2 坪
總現值:
51.1 萬
拍後增值:
9.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3)
1.
苗栗縣 後龍鎮 外埔段 500地號,面積 906 m2,持分 1/20,19.2 萬
2.
苗栗縣 後龍鎮 外埔段 501地號,面積 428 m2,持分 1/20,9.6 萬
3.
苗栗縣 後龍鎮 外埔段 501-1地號,面積 397 m2,持分 3/40,12.8 萬
拍賣紀錄 (2)
2拍,2026/7/22,總底價 52萬,保證金 10.4萬,坪單價 1.8萬/坪,流標
3拍,2026/8/19,總底價 41.6萬,保證金 8.3萬,坪單價 1.4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11)
1.
114年11月13日現場查封時,經會同地政人員指界稱:查封之500地號上有數棟建物,部分空地,其餘為雜樹,
2.
501─1地號上均有數棟建物,其餘為空地。
3.
本件拍賣之土地為應有部分,亦查無分管契約,拍定後不點交,上開地上建物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內,拍定後不動產使用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
4.
土地其餘公示資訊無法盡列,請投標人自行向地政機關申請登記謄本參閱。
5.
本件拍賣之土地:
6.
如有建物所有權人租用基地(須向本件債務人承租)建築房屋,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規定者,就該土地有優先承買權(須提出優先承買權之證明文件)。
7.
係拍賣應有部分,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應買得標,則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8.
前開優先承買權人之優先購買次序如下:1‧建物所有權人。2‧土地共有人。如其中之優先購買權人到場應買,則同順序及後順序之優先購買權人無優先購買權。倘為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應就其擁有持分之土地一併承買,不得擇一行使。
9.
如就優先承買權之主張有爭議時,須俟該確認之訴判決確後,本公司或法院再通知勝訴之一方繳納價金,並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應買人注意。
10.
本件拍賣之土地均為都市計畫住宅區。六、本件拍賣之500地號土地設有地上權,該等地上權拍定後不塗銷,請投標人注意。
11.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肆拾壹萬陸仟元,以先行具狀應買者得標。
土地增值 (3)
1.
苗栗縣 後龍鎮 外埔段 500地號
906 m2 × (1/20) × 5,300 元 - 19.2 萬元
= 4.8萬元
2.
苗栗縣 後龍鎮 外埔段 501地號
428 m2 × (1/20) × 5,300 元 - 9.6 萬元
= 1.7萬元
3.
苗栗縣 後龍鎮 外埔段 501-1地號
397 m2 × (3/40) × 5,300 元 - 12.8 萬元
= 3萬元
鄰近待拍
2026/9/15 ~ 2026/12/14
應買 不點交
14.9 坪 / 28.8 萬
2026/9/15 ~ 2026/12/14
應買 點交
9.4 坪 / 19.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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