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本件不動產經本院於114‧11‧25現場執行,現場為一般公寓住家,門首無門牌,經債權人指封房屋並詢問鄰居,目前是由數名外勞使用。會同警員、鎖匠開門查看,屋內為簡單居住擺設,房間臥室有嚴重壁癌,大片落漆。至本件拍賣時止,債權人均未再查報確實使用情形。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六、本件拍賣標的物現由第三人使用中,拍定後不點交,請投標人注意。
8.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9.
編號2之建物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不能依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請投標人注意。
11.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