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金拍 115南金職巳112

臺南市大內區嗚頭段92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30.8
  • 1 點閱
  • 0 列管
  • 2026/7/2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7/29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0.8
保證金:
6.2
總坪數:
220.5
坪單價:
0.1萬/坪
持分地坪:
220.5 坪
總現值:
31.3 萬
拍後增值:
0.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大內區 嗚頭段 92地號,面積 4,374 m2,持分 4/24,30.8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法院筆錄 (6)
2.
查封時,經會同地政指界人員指出:拍賣土地為雜樹林。而依鑑價報告所載,拍賣土地臨道路入口處用鐵柵欄圍住,故由航照圖判斷土地部分為空地,部分為雜草樹。請應買人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6.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份,共有人就土地有優先承買權。
7.
拍賣土地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規定之「耕地」,應受同條例第33條前段「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限制(私法人如符合同條例第33條但書規定,應於投標時將許可證明置入標袋內,或聲明承受時當場提出,否則視為廢標或聲明不合法,均不許嗣後補正);但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4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六、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本公司及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請求撤銷拍定。
8.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9.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11.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C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大內區 嗚頭段 92地號
4,374 m2 × (4/24) × 430 元 - 30.8 萬元
= 0.5萬元
鄰近待拍
2026/8/18
1拍 不點交
1,076.7 坪 / 1,140 萬
2026/8/12
1拍 不點交
138.9 坪 / 60 萬
2026/8/11
3拍 點交
68.7 坪 / 25.6 萬
2026/8/11
特拍 不點交
38 坪 / 44.5 萬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台南市大內區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