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分管情形不明,拍定後不點交。土地上有第三人所建建物,現由共有人居住使用,地上物不在拍賣範圍,請應買人注意。
6.
本件拍賣土地屬都市計劃土地,土地使用分區:住宅區。
7.
本件土地上之建物不在拍賣範圍,請應買人注意。六、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其他共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權;惟若共有人之一於拍賣期日到場應買並拍定,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又若有優先承買權爭議,係屬實體爭執事項,需另訴解決,請應買人注意。
9.
本件由債務人指定開標順序,如債務人未到場者,由司法事務官指定之。另於賣得價金足以清償本件債權總額及執行費用時,其餘標別即停止拍賣;如已拍定,仍得於分配精算後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12.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