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10土地上有「台南市學甲區下溪洲72號」等房屋數棟,編號
6.
7土地為產業道路,編號2土地部分空地,部分上有磚造平房(無門牌),編號3土地部分空地,部分上有磚造平房(門牌:下溪州68號),編號4土地部分空地,部分雜物,編號5土地部分空地,部分為產業道路,編號6土地部分空地,部分上搭有棚架,種植作物,部分上有一層鐵皮建物(無門牌),編號8土地為空地,現為停車使用,編號9土地為計劃道路,編號10土地部分雜草、部分雜物。鑑價報告記載編號
7.
7土地現做社區柏油路面巷道使用,編號2土地現部分有未保存建物、屋前空地及植栽樹木,建物屋頂瓦片已破損,編號3土地現部分有未保存建物一部分、屋前空地、雜草、植栽樹木(玉蘭花)及社區柏油路面巷道,編號4土地部分為社區柏油路面巷道、部分為帆布車庫及雜草及部分未保存建物一小角,編號5土地少部分空地,大部分為社區柏油路面巷道,編號6土地部分有未保存建物、部分種植蔬菜,編號8土地現為水泥空地作停車場使用,編號9土地大部分為社區柏油路面巷道,部分上有雜草、種植果樹,編號10土地現為空地,其上放置雜物。上開建物、果樹、植栽等地上物均不在本件拍賣範圍之內,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11.
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份,共有人就各該共有之土地有優先承買權,主張優先承買之人須就其有優先權之部分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且應按本拍賣同一條件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同一標之一部分行使,共有人主張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剩餘之土地不得拒絕購買或承受。
12.
上開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規定,有優先承買權。六、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買受人就拍賣物之瑕疵(如屋內發生非自然死亡、海砂屋等)無擔保請求權。
13.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為由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賣。
14.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始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15.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有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17.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