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據查封筆錄記載:地政人員指界稱查封土地現況為部分道路、部分空地及坐落透天厝3層樓 之32建號建物(門牌號碼為南投縣埔里鎮中正路157之8號);該建物經檢視有增建(增建 部分經測量後暫編定為32-1建號),另建物內有天井,且屋內仍有堆放生活用品及雜物, 惟目前似無人居住使用,另小部分房間及樓梯間有壁癌;債權人代理人稱查封標的物現無 人占有使用,無分管及出租及出借等情事,請求就債務人土地及建物持分予以執行。
3.
據鑑價報告記載:勘估土地地形呈長方形,地勢平坦;現況主要為透天厝之基地,部分道 路使用;西側臨約8米寬之中正路。勘估建物為地上3層之透天住宅,1樓前、後側有增建, 屋齡約25年,現為住宅使用。
4.
拍賣之土地及建物均係拍賣不動產所有權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惟應就本件所 拍賣而為其所共有之土地及建物均一併承買;但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 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買受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 承受。另因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5.
拍賣之32-1建號建物並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買受人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 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此部分由買受人自理。另該建築物若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係屬 違章建築,買受人應自行承受拆除之危險。
6.
抵押權拍定後塗銷。 六、土地使用分區及類別:特定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