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法院 115賢25261

新竹市鹽水段855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38.4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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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10/2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0/29 ~ 2027/01/28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8.4萬
保證金:
7.7萬
總坪數:
7.3坪
坪單價:
5.2萬/坪
持分地坪:
7.3 坪
總現值:
44 萬
拍後增值:
5.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第二之一種住宅區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竹市 鹽水段 855地號,面積 580.6 m2,持分 1/24,38.4 萬
(第二之一種住宅區 )
拍賣紀錄 (3)
1拍,2026/9/3,總底價 60萬,保證金 12萬,坪單價 8.2萬/坪,流標
2拍,2026/9/24,總底價 48萬,保證金 9.6萬,坪單價 6.6萬/坪,流標
3拍,2026/10/22,總底價 38.4萬,保證金 7.7萬,坪單價 5.2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10)
1.
民國115年6月22日現場查封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系爭土地現為雜 林。惟實際使用情況,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本件係拍賣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應 有部分,共有人間有無分管契約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2.
本件拍賣範圍僅只有債務人土地,其上若有建物、地上物(包含墳墓)、 工作物、農作物或定著物等,均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內,倘拍定後,土地與建 物、地上物、工作物、農作物或定著物等間之各項法律權利義務關係(含占用 權源)等,均由拍定人自行處理,請應買人或投標人注意。
3.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倘非共有人拍定,他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4.
本件拍定後需調查優先承買權人是否優先承買,有時耗時甚久,請應買人 斟酌,並待優先承買權確定後,本院另行通知,拍定人再行繳納剩餘價金(勿先 行繳納),本院始得依法核發權利移轉證明書,請應買人、投標人等特別注意。 六、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 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 減為由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賣。
5.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 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如: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凶宅、海砂屋…… 等)請求撤銷拍定。投標人對於標的物請自行查明,審慎投標。
6.
本件網站上之照片僅供參考之用,實際現況應買人應自行查證。
7.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8.
如有疑義可洽詢承辦股或由本院總機(03-658-6123轉分機
9.
代轉或訴訟輔 導科(轉分機
10.
。
土地增值 (1)
1.
新竹市 鹽水段 855地號
580.6 m2 × (1/24) × 18,200 元 - 38.4 萬元
= 5.6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1/20
2拍 點交
52.7 坪 / 655.2 萬
2026/11/27
1拍 不點交
1.8 坪 / 4 萬
2026/11/27
1拍 不點交
21.2 坪 / 34.5 萬
2026/11/19
3拍 不點交
58.5 坪 / 43.5 萬
2026/11/26
3拍 不點交
77.5 坪 / 27.9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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