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4助乾5394

臺南市六甲區龜子港段265-4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3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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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9/1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0/7 週三 上午 09: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71.2
保證金:
74.3
總坪數:
105.3
坪單價:
3.5萬/坪
持分地坪:
105.3 坪
總現值:
107.9 萬
拍後增值:
-263.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甲種建築用地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六甲區 龜子港段 265-4地號,面積 2,089 m2,持分 1/6,371.2 萬
(特定農業區 甲種建築用地)
拍賣紀錄 (2)
1拍,2026/8/26,總底價 580萬,保證金 116萬,坪單價 5.5萬/坪,流標
2拍,2026/9/16,總底價 464萬,保證金 92.8萬,坪單價 4.4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10)
1.
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土地上有門牌號碼臺南市下營區麻豆寮80號 房屋坐落。上開建物占有拍賣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且該建物不在拍賣範圍 內,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請投標人及應買人自行查證。
2.
本件係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共有人間有無分管契約不明,拍定後不點 交。
3.
本件係拍賣土地之應有部份,共有人就其共有之土地有優先承買權。
4.
本件拍賣土地上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 條之2第1 項之規定者,有優先承買權,惟建物所有人須提出相關資料證明其符合優先承 買權。上開所有權人是否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之優先承 買權,請投標人及應買人自行注意、查證。嗣後如有爭議,應以實體確定判決 為準。 六、本件拍賣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就土地占有法律關係不明,且建物不在拍 賣範圍內,應買人請特別注意自行查明;又上開建物所有權人如係本件債務 人,應買人應特別注意民法第425條之
5.
民法第838條之1第1項、第876條 關於 推定租賃關係、法定地上權之相關規定。
6.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 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請求撤銷拍定。投標人對於標的物請自行查明, 審慎投標。
7.
拍賣之標的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 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 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 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 或聲請撤銷拍賣。投標人對於標的物請自行查明,審慎 投標。
8.
拍賣標的是否依相關規定經限制開發、使用上、取得上限制或有無非拍 賣 之地上物坐落等情事,請投標人於投標前先行向地方或中央主管機關查明釐 清,並應自行評估衡量是否投標應買,拍定後均不得以此為由聲請減少價金或 聲請撤銷拍定。
9.
拍定人應承擔拍定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 因 拍定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 止。
10.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 1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 買人應自行注意。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六甲區 龜子港段 265-4地號
2,089 m2 × (1/6) × 3,100 元 - 371.2 萬元
= -263.3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0/6
1拍 不點交
0 坪 / 40 萬
2026/9/23
1拍 不點交
38.9 坪 / 120 萬
2026/9/23
3拍 點交
21.5 坪 / 17.3 萬
2026/10/6
3拍 不點交
13.9 坪 / 7.7 萬
2026/10/6
3拍 不點交
12.7 坪 / 7.1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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