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法院 114曾42203三

新竹縣寶山鄉大壢段下大壢小段607地號

1拍 點交 待拍
1,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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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8/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9/9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565
保證金:
313
總坪數:
306.7
坪單價:
5.1萬/坪
持分地坪:
306.7 坪
總現值:
456.3 萬
拍後增值:
-1,108.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丙種建築用地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竹縣 寶山鄉 大壢段下大壢小段 607地號,面積 1,014 m2,持分 1/1,1,565 萬
(山坡地保育區 丙種建築用地)
法院筆錄 (8)
2.
現場查封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拍賣之土地現況為雜樹林地。依鑑價報 告記載,土地位置約在距寶山水庫西南方2.3km處。本件拍賣之土地現況為無人 占有使用之雜樹林地,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後如拍定人聲請點交,本院僅 發函予拍定人告知逕予點交之旨,不另現實點交。
6.
本件不動產共分11標拍賣,債務人得於拍賣期日到場指定開標順序,如未 到場,則由本院指定,拍賣所得價金於足以清償債權總額及債務人應負擔之費 用時,其餘各標即不予拍定,縱經拍定,亦得撤銷。
7.
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抵押權登記。 六、投標人應注意拍賣不動產之規約、分管情形,及是否有積欠公共基金、管 理費、水費、電費、瓦斯費、工程受益費、重劃工程費、差額地價或其他稅 捐、費用。得標後應自行處理相關事務,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法院處理。
8.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 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為理由(如: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凶宅、海砂 屋……等),請求撤銷拍定。投標人對於標的物請自行查明,審慎投標。
9.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10.
如有疑義可洽詢承辦股或由本院總機(03-
11.
轉訴訟輔導科(轉分機1
12.
土地增值 (1)
1.
新竹縣 寶山鄉 大壢段下大壢小段 607地號
1,014 m2 × (1/1) × 4,500 元 - 1,565 萬元
= -1,108.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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