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法院 115曾11351甲

新竹市唐高段834-3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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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8/1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0/7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794
保證金:
158.8
總坪數:
84.1
坪單價:
9.4萬/坪
持分地坪:
84.1 坪
總現值:
934.1 萬
拍後增值:
140.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第一種住宅區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竹市 唐高段 834-3地號,面積 278 m2,持分 1/1,794 萬
(第一種住宅區 )
法院筆錄 (9)
2.
現場查封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拍賣之土地有鐵柵門或鄰近土地上設置 之圍籬圍起,無法到達,依目視所及,土地現況為雜草地。應買人請自行查 證,拍定後不點交。
6.
本件不動產共分2標拍賣,債務人得於拍賣期日到場指定開標順序,如未到 場,則由本院指定,拍賣所得價金於足以清償債權總額及債務人應負擔之費用 時,其餘各標即不予拍定,縱經拍定,亦得撤銷。
7.
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抵押權登記。 六、投標人應注意拍賣不動產之規約、分管情形,及是否有積欠公共基金、管 理費、水費、電費、瓦斯費、工程受益費、重劃工程費、差額地價或其他稅 捐、費用。得標後應自行處理相關事務,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法院處理。
8.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 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為理由(如: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凶宅、海砂 屋……等),請求撤銷拍定。投標人對於標的物請自行查明,審慎投標。
9.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 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 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10.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11.
如有疑義可洽詢承辦股或由本院總機(03-
12.
轉訴訟輔導科(轉分機1
13.
土地增值 (1)
1.
新竹市 唐高段 834-3地號
278 m2 × (1/1) × 33,600 元 - 794 萬元
= 140.1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0/7
1拍 不點交
1.2 坪 / 1.5 萬
2026/10/7
1拍 點交
1 坪 / 2 萬
2026/10/7
1拍 不點交
8.4 坪 / 10 萬
2026/10/7
1拍 不點交
44.8 坪 / 423 萬
2026/9/2
1拍 不點交
0.2 坪 / 5.5 萬
2026/8/26
1拍 不點交
9.8 坪 / 665 萬
2026/8/13
1拍 不點交
5.4 坪 / 85 萬
2026/8/13
1拍 不點交
2.7 坪 / 41 萬
2026/9/24
1拍 不點交
3.1 坪 / 64.8 萬
2026/9/4
1拍 不點交
1.5 坪 / 3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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