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金拍 115苗金職方18

苗栗縣通霄鎮北勢窩段760-12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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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8/2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9/9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32
保證金:
86.4
總坪數:
1,030
坪單價:
0.4萬/坪
持分地坪:
1,030 坪
總現值:
289.4 萬
拍後增值:
-142.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3)
1.
苗栗縣 通霄鎮 北勢窩段 760-12地號,面積 1,135 m2,持分 1/1,144 萬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2.
苗栗縣 通霄鎮 北勢窩段 760-13地號,面積 1,135 m2,持分 1/1,144 萬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3.
苗栗縣 通霄鎮 北勢窩段 760-14地號,面積 1,135 m2,持分 1/1,144 萬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法院筆錄 (13)
2.
108年4月11日假扣押查封(108司執全助
3.
,債務人不在場,地政人員指稱:查封之通霄鎮北勢窩段760─
4.
760─
5.
760─14地號土地(均分割自760地號)均為雜草、雜木地,有部分為水泥路。
6.
114年11月6日現場履勘時,債務人不在場,地政人員指稱:北勢窩段760─
7.
760─
8.
760─14地號土地三筆相連,均為雜草地及含私設走道。
9.
114年11月17日債權人代理人具狀稱查封土地均有農用道路及雜草,無作物。
10.
本件拍賣土地占有使用情形不明且部分供道路使用,拍定後不點交。請應買人查明、注意,危險自行負擔。
14.
本件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
15.
本件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所稱之耕地,私法人或合法登記之寺廟,除符合該條例第33條但書規定並取得許可者外,不得應買或承受。如符合上開但書規定者,應將相關許可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本件土地無375租約登記。六、本件拍賣土地之耕作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7條或民法第460條之1規定,就該土地有優先承買權。
16.
本件拍賣土地上如有建物,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規定,承租人得提出租約就該土地主張有優先承買權。
17.
本件優先承買權人主張優先承買權如有爭議,須俟該確認之訴判決確定後,法院或本公司再通知勝訴之一方繳納價金,並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應買人注意。又若得主張優先承買之人就其餘部分不
土地增值 (3)
1.
苗栗縣 通霄鎮 北勢窩段 760-12地號
1,135 m2 × (1/1) × 850 元 - 144 萬元
= -47.5萬元
2.
苗栗縣 通霄鎮 北勢窩段 760-13地號
1,135 m2 × (1/1) × 850 元 - 144 萬元
= -47.5萬元
3.
苗栗縣 通霄鎮 北勢窩段 760-14地號
1,135 m2 × (1/1) × 850 元 - 144 萬元
= -47.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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