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橋金拍 115板金職二210一

新北市樹林區鎮前段201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1,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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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8/3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9/16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380
保證金:
276
總坪數:
31
坪單價:
44.5萬/坪
持分地坪:
31 坪
總現值:
1,009.2 萬
拍後增值:
-370.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第一種住宅區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北市 樹林區 鎮前段 201地號,面積 102.6 m2,持分 1/1,1,380 萬
(第一種住宅區 )
法院筆錄 (7)
2.
本標201地號土地,地政人員指界稱位於電線桿號229079號左側圍牆內之空地及右側停車空地,另佔部分巷道。依法院96年度執全字第930號查封筆錄記載,本標標的係位於東榮街147巷4弄1號房屋旁之空地。惟上開地上物占用權源不明,請應買人於應買前自行查明注意。
3.
土地使用分區:第一種住宅區,非屬公共設施用地。
4.
本標土地經函詢新北市政府及樹林區公所,現尚未能查得經徵收或協議價購之情事,是否仍有其他需地機關有上開情事不明,另函詢新北市政府工務局查詢結果,本標土地為70使字第3147號使用執照(69建字第2101號建造執照)之建築基地、法定空地。法定空地,非依規定不得分割、移轉,並不得重複使用,土地相關使用限制請投標人自行向主管機關查明。土地相關形狀、臨路情形、坡度等亦請投標人自行持地籍圖至現場確認。
8.
本件拍定後不點交。
10.
本件標的物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水電、瓦斯或管理費等費用,應由拍定人自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又如依不動產登記謄本所示,本件標的須繳清登記費等費用始得核發書狀等情事者,則亦請投標人自行注意該項記載。若有積欠完納重劃差額地價、重劃工程費工程受益費等始得辦理移轉登記;其所需繳納之數額應向各縣市政府地政局查明。
11.
若有停止、撤回、撤銷、延緩強制執行之事由,而其事由確實發生於本案標的拍定日或拍定日前,縱已拍定,法院亦得撤銷拍定,無息返還已經繳交之款項,請應買人特別注意。
12.
本件不動產依
土地增值 (1)
1.
新北市 樹林區 鎮前段 201地號
102.6 m2 × (1/1) × 98,400 元 - 1,380 萬元
= -370.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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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拍 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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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3 坪 / 105.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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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拍 部分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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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點交
84.8 坪 / 12,15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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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拍 不點交
13.9 坪 / 30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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